۝ 阿亦博堂
 
红叶之城
这 就 是 我
  • 日志总数:112
  • 评论数量:98
  • 留言数量:39
  • 访问次数:
  • 本站:hdjx.headmaster.com.cn
  • 加为好友 发送短信
最 新 公 告

    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园
  感受着东南西北风吹
  沐浴教博的智慧阳光
  成就精彩的事业人生 

站 点 日 历
November 2006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用 户 登 陆
最 新 日 志
最 新 回 复
最 新 留 言
博 客 搜 索
友 情 链 接
 
 
 
[原创]中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实施方案
红叶之城 发表于 2006-11-16 15:45:00

中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实施方案

 

我市中小学教师是一支具有优秀传统,基本素质较高,教育教学水平、能力较强、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队伍,为我市基础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和形势变化,对教育和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的要求和需要,教育局根据“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和二00六年总体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大练基本功训练活动(以下简称“练四功”)。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坚持科学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教师是教育的主导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教育适应社会的观点,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目的

通过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练四功”活动,赋予教学基本功新的含义,促进教师队伍整体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传统教育教学要求向现代教育教学要求的转变,使绝大多数教师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通晓学科教学策略,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把传统教育教学基本功和现代教育教学基本功有机整合,促进桦甸教师专业化的的迅猛发展,创设桦甸教师的品牌形象,为“教育强市”和“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时间

20063月——200812

第一阶段:20068月——9  活动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20069月——20086  活动实施及阶段评价阶段

第三阶段:20089月——200812  活动总结阶段

四、活动内容及评价办法

(一)教育理论功

  以每学期为单位,各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本校的理论学习、提高内容,确定一本理论书籍,结合校本研修,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理论学习提高计划及考核评价标准,并上报进修学校,进修学校每学年组织评价小组到校检查及量化评价。(见附件1

(二)传统教学功

1、钢笔字、粉笔字:完善个人素质,于无声处育人,感染学生。

2、普通话:能用流利的普通话教学、交流。(已经认证结束,不做统一考核)

结合教研室下校教研指导,教案检查等活动中进行量化评价。(三)学科教学功

1、学科专业知识(随机组织笔试抽测)

2、教学设计(结合各种教研活动进行测评)

3、教学案例(以抽测形式进行)

4、课堂教学(结合各种教研活动进行测评)

(四)现代教育技术功(见附件2

1、          文字录入

2、          表格数据

3、          网络应用

4、          创建演示文稿,各种媒体使用

5、          网页建立与修饰

6、          课件制作

五、参加人员

中小学一线教师。

六、活动组织

活动采用分校组织与集中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校为一个活动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1、由学校根据活动分类内容和学科教师特点选择相应的具体内容。

2、由各校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由学校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制定本校活动的奖惩办法。

(二)全市成立”练四功”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各校“练四功”活动。

1、中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校”练四功”活动加以监督、评价、指导。

(三)评比

“练四功”活动将评选出”练四功”优秀单位及个人,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1、优秀个人评比办法

全市集中评价:根据全市情况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对单项考试成绩较高及综合成绩较高的教师进行奖励。

2、优秀单位评比办法

   学校一线教师全员参加“练功活动”。

   学校活动计划符合实际,形式富有新意,及时上报。

   学校按计划实施,卓有成效,材料齐全。

   学校参加全市”练四功”评比,分数领先。

   学校教师练功有显著成绩,成果斐然。

   全校形成合力,互帮互带,共同提高。

3、在活动实施及评议阶段,拟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评价,最后做总结评价。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