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体美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实施方案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综合部根据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总体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市中小学音体美教师中开展大练基本功训练活动(以下简称“练四功”)。
具体的方案如下:
1.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坚持科学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教师是教育的主导原则,以可持续发展,教育适应社会的观点,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二、活动目的
通过对全市中小学体、音、美教师的“练四功”活动,从根本上促进教师更好地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传统教育教学要求向现代教育教学要求的转变。使绝大多数教师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通晓学科教学策略,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把传统教育教学基本功和现代教育教学基本功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我市体、音、美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06年3月——2008年12月。
第一阶段:2006年3月——6月,活动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2006年7月——2008年6月,活动实施及评价阶段。
第三阶段:2008年7月——2008年12月,活动总结阶段。
四、活动内容
(一)教育理论功
教育理论功,各校应按进修学校的要求,自行选取内容组织学习,综合部将按进修的要求统一实施教育理论功测查。
(二)传统教学功
1.粉笔字、普通话
综合部在每期初及平时大型听课时,都要把推门课和“练四功”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在听课时对教师的粉笔字、普通话可实施评价。
2.听完课后,在检查教师业务时、便可对教师的钢笔字实施评价。
看学科教学是评价教师的主要内容,教师的教学功如何,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因此,部室决定在每期初和平时大型听课时,将推门课和“练四功”活动结合进行。通过听课和业务检查对教师的学科教学功进行评价。
五、评价表的制定
1.评价表将“推门课”和“练四功”整合,制定出“桦甸市中小学推门课及教师基本功评价表”。
2.评价表按新课标、新理念、新要求设计。对学科教师的教学业务具有综合性评价。 |